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宣传部、文明办、网信办、教育厅(委、局)、民政厅(局)、财政厅(局)、广播电视局、妇儿工委办公室、共青团、妇联、关工委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》,推进《健康中国行动(2019—2030年)》心理健康促进行动、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,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,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,我们联合制定了《健康中国行动——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(2019—2022年)》(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